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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君书译注 第七第八

发布日期:2025-03-07 14:00    点击次数:160

   开塞第七

本篇导读

开塞,指开启闭塞的道路。闭塞特指管治人民时的片面理解。如何开启闭塞的道路?有以下几个要点:第一,世易时移,以前推举贤能的方式,到后来发展为官员制度,管理制度化,是开塞的基础。第二,根据人民的禀赋,例如愚昧或聪明,实施的管治重点也大大不同。第三,取得天下与守住天下的方式不尽相同,两者往往是完全相反的。第四,要从人民的好恶入手,实施相应的管治方法。第五,世俗的看法是,刑少赏多国家就可以得到治理,事实上,国家要变得强大,必须刑多赏少。如果用道德去管治人民,结果是人民会变得更加虚伪;如果用刑法来进行治理,更能建立道德标准。第六,君主要用以刑去刑的新观点来实施管治,借刑罚来提升管理的层次。

天地设而民生之。当此之时也,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,其道亲亲而爱私[1]。亲亲则别[2],爱私则险[3]。民众,而以别险为务,则民乱。当此时也,民务胜而力征[4]。务胜则争,力征则讼,讼而无正,则莫得其性也[5]。故贤者立中正,设无私,而民说仁[6]。当此时也,亲亲废,上贤立矣[7]。凡仁者以爱利为务,而贤者以相出为道[8]。民众而无制,久而相出为道,则有乱。故圣人承之,作为土地、货财、男女之分。分定而无制,不可,故立禁;禁立而莫之司[9],不可,故立官。官设而莫之一,不可,故立君。既立君,则上贤废而贵贵立矣[10]。然则上世亲亲而爱私,中世上贤而说仁,下世贵贵而尊官。上贤者以道相出也,而立君者使贤无用也。亲亲者以私为道也,而中正者使私无行也。此三者非事相反也,民道弊而所重易也,世事变而行道异也。

[1]亲亲:爱亲人。

[2]别:区分、区分。

[3]险:邪恶。

[4]征:征服他人。

[5]性:人之本性。

[6]说:同“悦”,喜爱。

[7]上:同“尚”,崇尚之意。

[8]相出:推举。

[9]司:掌管。

[10]贵贵:第一个贵是动词,指崇尚;第二个贵为名词,指位高显赫的人。

译文

天地初开,人类随之而出现。当时,人们只认识自己的母亲却不认识自己的父亲,以爱亲人和追求私利为处世原则。爱亲人就会区别亲疏,追求私利就会变得邪恶。人民众多,又着力于区别邪恶,人民就会混乱。当时,人们务求胜过别人,从而竭力来征服他人。务求胜过别人就会产生争斗,竭力征服他人就容易起争端,起了争端却没有得到公正裁决,那人们就会失去本性。所以贤者确立了中立公正的标准,设定了无私的原则,因此人们喜欢仁爱。这时,只爱亲人的原则被废除,崇尚有德之人的思想被确立。凡是仁爱的人都把爱护别人、利他当作自己的本分,而贤人以推举有能力的人为原则。人民众多而没有建立制度,长期把推举贤人作为治理原则,这样又乱了。所以圣人顺应当时社会发展的需要,确定了土地、货物、财产和男女的归属。名分定了却没有制度加以保障,不可以,所以又设立了法令;法令设立了而没有人管理,不可以,所以又设立了官职。官职设立了但没有人统一领导,不可以,所以要设立君主。既然确立了君主,那崇尚贤人的原则就废除了,而崇尚权贵的思想又确立了。如此看来,远古时代,人们爱亲人并追求私利;中古时代,人们崇尚贤者而爱仁;近世,人们崇尚权贵而尊重官员。崇尚贤者的人推崇的原则是举荐贤者,确立了君主之后,崇尚贤者的原则就没有用处了。爱亲人以追求私利为原则,而中立公正的原则让追求私利行不通了。这三种情况,并非行事互相违背,而是社会形势变了,让人们关注的重点也改变了,世事起了变化而行事的原则也不同了。

赏析与点评

本小节一开始便回顾了天地初开至国家制度建立的历史发展进程,是从群治到法治的简单素描。历史发展共分为三个时期:上古时代、中古时代和近世。

上古时代,人们爱亲人、别亲疏,以自私自利为出发点来争夺资源;中古时代,人们确立了中立公正的标准,以推举贤能之士为重点,并讲求仁爱;近世确立了君主的地位,官制也产生了。这样看来,近世是政制发展成熟期。由亲亲、举贤,发展到立君主,看似是由私到公的线性轨迹,又似否定儒家,颂扬法家,把以自我为中心的思想推到了客观的制度架构上。这一点最值得我们思考。

故曰:王道有绳[11]。夫王道一端,而臣道亦一端,所道则异,而所绳则一也。故曰:民愚,则知可以王[12];世知,则力可以王。民愚,则力有余而知不足;世知,则巧有余而力不足。民之生:不知则学,力尽而服。故神农教耕而王天下,师其知也;汤、武致强而征诸侯,服其力也。夫民愚,不怀知而问;世知,无余力而服。故以知王天下者并刑[13],以力征诸侯者退德。

[11]绳:标准。

[12]知:同“智”,智慧。

[13]并:摒除。

译文

所以说:统治天下的原则是有标准的。君主管治的原则是一个方面,大臣辅助君主的原则又是一个方面,原则不同,而标准却一样。所以说:人民愚昧,那么依靠智慧就能称王天下;世人聪明,那么依靠实力就可称王天下。人民愚昧,实力有余而智慧不够;世人聪明,聪明有余而实力不足。人的本性:对于不懂得的就去学习,力量用尽就服输。所以神农教人从事农业生产从而称王天下,因为人们要学习他的智慧;商汤和周武王拥有强大的实力而征服了诸侯,因为诸侯屈服于他们的实力。人民愚昧,心中没有知识就要向别人请教;世人聪明,用尽了力量就要服输。所以靠智慧称王天下的人就会放弃刑罚,凭借实力征服诸侯的人就不用德政。

赏析与点评

此节用君主和大臣对举,君主是主导,大臣是辅助。又比较智慧与实力,举神农和商汤、周武王为例,来说明智慧与实力的侧重点。此节跟上一篇《算地》有相通之处。

圣人不法古,不修今[14]。法古则后于时,修今则塞于势。周不法商,夏不法虞。三代异势,而皆可以王。故兴王有道,而持之异理[15]。武王逆取而贵顺[16],争天下而上让。其取之以力,持之以义。今世强国事兼并,弱国务力守,上不及虞、夏之时,而下不修汤、武。汤、武之道塞,故万乘莫不战,千乘莫不守。此道之塞久矣,而世主莫之能废也[17],故三代不四。非明主莫有能听也,今日愿启之以效。

[14]修:遵循。

[15]持:守。

[16]逆取:周武王以诸侯的身份夺取帝位,不符合古代的礼法,所以叫“逆取”。

[17]废:通“发”。

译文

圣人不效法古人,也不遵循今人。效法古人就会赶不上时代,遵循今人就会被社会形势阻挡。周代不效法商代,夏代不效法虞舜时代。三代社会形势不同,却都能够称王天下。所以使天下兴盛有一定原则,而守住天下则有不同的道理。周武王靠叛逆夺取政权却崇尚顺从(君主),用武力争取天下却崇尚谦让。周武王夺取天下靠的是实力,守住天下用的却是礼制。现在强大的国家致力于兼并别国,弱国则尽力防守,远不及虞、夏时代,而近又不遵循商汤、周武王的治国原则。商汤、周武王的治国之道被堵塞了,所以拥有万辆兵车的国家没有不征战的,拥有千辆兵车的国家没有不防守的。这治国之道已被堵塞了许久,现今的君主没有谁可以开启,因此,没有出现第四个像夏、商、周那样的朝代。不是英明的君主不能听进去这番话,今天我愿意用实际效果来打通这条路。

赏析与点评

治国之道被堵塞住了,这节提出开通之法,把能称王天下的治国原则一一展现出来。文中认为兴旺天下与守住天下,两者有不同的原则和道理。君主在用武力夺取政权后,不再以霸服人,却以德来治理,为什么呢?

古之民朴以厚,今之民巧以伪。故效于古者,先德而治;效于今者,前刑而法。此俗之所惑也。今世之所谓义者,将立民之所好,而废其所恶。此其所谓不义者,将立民之所恶,而废其所乐也。二者名贸实易[18],不可不察也。立民之所乐,则民伤其所恶;立民之所恶,则民安其所乐。何以知其然也?夫民忧则思,思则出度[19];乐则淫,淫则生佚[20]。故以刑治,则民威[21];民威,则无奸;无奸,则民安其所乐。以义教则民纵;民纵则乱;乱则民伤其所恶。吾所谓刑者,义之本也;而世所谓义者,暴之道也。夫正民者,以其所恶,必终其所好;以其所好,必败其所恶。

[18]贸:即交换,指位置颠倒。

[19]出:生。

[20]佚:指安逸。

[21]威:即畏,指畏惧。

译文

古时人民敦厚朴实,现在人民虚假巧伪。所以在古代有效的方法,是先行道德教化,然后管治;现在(管治国家)的有效方法,是先用刑罚,然后执行法治。这是世俗之人感到疑惑的。现今时代所说的义,要确立人民所喜爱的,去除人民所厌恶的。现今时代所提及的不义,则要确立人民所讨厌的,去掉人民所喜爱的。二者名实颠倒,不可以不弄明白。确立人民所喜爱的,那么人民就会被他们所讨厌的东西伤害;确立人民所讨厌的,那么人民就会安于他们所喜欢的事物。怎样知道会这样呢?(原来)人民忧心就会思考,思考之后做事就会合乎法度;快乐就放纵,放纵就会懒惰。因此用刑罚来管治,人民就会畏惧;人民畏惧,就没有奸邪;没有奸邪,人民就可以安于所喜爱的事物。用道义来教化,人民会放纵;人民放纵,就会生乱;生乱,人民就会受害于他们所讨厌的东西。我所说的刑,是义的根本;而世人所说的义,是暴乱的原因。管治人民的人,用人民所讨厌的施以管治,最终人民一定能获得他们喜爱的东西;如果用人民所喜爱的来治理,人民一定会受害于他们所讨厌的东西。

赏析与点评

古今管治方式大不相同,用道德来管治还是以刑罚来管治呢?从人性的角度看,人性有所爱也有所恶,喜爱某事物,结果是放纵本性;讨厌某事物,结果是不去接触讨厌的事物,反而能安于自己所喜爱的。引申到刑罚上,人民讨厌刑罚,就不会去以身试法,结果就是不犯法,只安于自己喜爱的事情。由此推论,现今设立刑罚是防止人民虚假巧伪的有效方法。反之,用道德教化,人民只会放纵,甚至受害于他们所讨厌的法规。

治国刑多而赏少。故王者刑九而赏一,削国赏九而刑一。夫过有厚薄[22],则刑有轻重;善有大小,则赏有多少。此二者,世之常用也。刑加于罪所终,则奸不去;赏施于民所义,则过不止。刑不能去奸而赏不能止过者,必乱。故王者刑用于将过,则大邪不生;赏施于告奸,则细过不失。治民能使大邪不生,细过不失,则国治。国治必强。一国行之,境内独治。二国行之,兵则少寝[23]。天下行之,至德复立。此吾以杀刑之反于德而义合于暴也[24]。

[22]过:过失,过错。厚薄:大小。

[23]寝:休止,休息。

[24]杀:杀戮。反:同“返”。

译文

治理的好的国家,刑罚多而赏赐少。所以称王天下的国家,九分刑罚,一分奖赏;衰弱的国家,九分奖赏,一分刑罚。过失有大有小,则刑罚有重有轻;善事有大有小,赏赐则有多有少。这两种方法,世人常常采用。刑罚在已经犯罪后使用,奸邪不会去除;赏赐人民所认为的义,过错就不会停止。刑罚不能去除奸邪,赏赐不能遏止罪行,国家一定会混乱。因此,称王天下的君主,在人将要犯罪时用刑罚,大的奸邪就不会发生;赏赐用在告发奸邪上,小的罪行也不会漏掉。管治人民能够使大的奸邪不出现,小的罪行不漏掉,国家就得到治理了。国家得到治理就一定会强大。一个国家这样做,该国就能独享政治清明。两个国家这样做,战事便可略为止息。天下都这样做,最高的德行就会重新树立起来。所以我以为,杀戮、刑罚能合乎道德,而义反倒合于暴力。

赏析与点评

对于刑罚与赏赐的管治成效,文中与世俗的观点不同。世俗的观点认为,道德教化最为重要,要奖励先行,而刑罚要放在后头。如果以此观点来治国,国家不会强大,只能成为弱国。要成为强国,就要在人们犯罪时便用刑罚,令人畏惧,则大奸邪不会出现;赏赐重点放在告发奸邪上,则小过错也可避免。因此,当各国都以刑法来进行管治,反而能树立德行的楷模,反而更合乎道德。

古者民藂生而群处[25],乱,故求有上也。然则天下之乐有上也,将以为治也。今有主而无法,其害与无主同;有法不胜其乱,与无法同。天下不安无君,而乐胜其法,则举世以为惑也。夫利天下之民者莫大于治,而治莫康于立君[26]。立君之道莫广于胜法[27],胜法之务莫急于去奸,去奸之本莫深于严刑。故王者以赏禁,以刑劝。求过不求善,借刑以去刑[28]。

[25]藂(cónɡ):同“丛”,聚集,丛生。

[26]康:安。

[27]胜法:任法。

[28]借:借助。

译文

古时的人聚在一起群居,秩序混乱,所以要求有领袖。如此看来,天下人乐于有领袖,是以为从此天下可以大治。现在有君主而没有法规,危害与没有君主相同;有法规但不能阻止混乱,和没有法规一样。天下人都不希望没有君主,却又喜欢凌驾于君主所制定的法规之上,那么天下人都会感到迷惑。利益天下人民的事,没有比治理国家更大的;治理国家最重要的事,没有比确立君主统治地位更重要的;确立君主统治地位的原则,没有比施行法治的意义更大的;施行法治的任务,没有比除掉邪恶更急迫的;去掉邪恶的根本,没有比严苛刑罚更重要的。所以称王天下的君主用赏赐禁止人民犯罪,用刑罚来规范人民。注意过失不注意善行,借助刑法去除刑法。

赏析与点评

此节提出君主作为领袖,能统领全国的原因。君主除了是人民的领袖,也是规则制定者,需要建立刑法、禁止犯罪、规范民众行为。立刑法,是为了杜绝犯罪,以刑去刑。人人守法,最终刑罚起不到作用,只能被废除,这是治理国家的理想境界。

壹言第八

本篇导读

壹言,就是论统一、专一,那是立国的原则。本篇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讨论:第一,要立国,制度、国务、事本(即农战)三者都要管理好。怎样才能管理好?那就要合宜、明确和统一。安排好了制度、政务和农务,就要注意推行的方式。第二,设立赏罚制度,鼓励人民建功立业。第三,公私分明,处理私人的请求必须以法制为依据,不鼓励放纵。第四,聚合人民力量和消耗人民力量均有助于治国安邦。第五,君主的领导力也是立国之道。

凡将立国,制度不可不察也,治法不可不慎也,国务不可不谨也,事本不可不抟也。制度时[1],则国俗可化,而民从制;治法明,则官无邪;国务壹,则民应用;事本抟,则民喜农而乐战。夫圣人之立法化俗,而使民朝夕从事于农也,不可不知也。夫民之从事死制也[2],以上之设荣名、置赏罚之明也,不用辩说私门而功立矣。故民之喜农而乐战也,见上之尊农战之士,而下辩说技艺之民[3],而贱游学之人也。故民壹务,其家必富,而身显于国。上开公利而塞私门,以致民力;私劳不显于国,私门不请于君。若此而功臣劝,则上令行而荒草辟,淫民止而奸无萌。治国能抟民力而壹民务者,强;能事本而禁末者[4],富。

[1]时:合时宜。

[2]从事:参与。死:为……而死。制:制度、规章。

[3]下:轻视。

[4]本:主要的事务,这里指农战。末:指次要的事情。

译文

但凡要建立国家,对于制度的订立不可不仔细,对于管治法令的制定不可不慎重,对于国家政务的处理不可不谨慎,对于国家的根本不可不集中力量去从事。制度合时宜,国家的风俗就能改善,而人民就依从制度;管治的方法明确,官员就不做邪恶的事;国家政务统一,人民就顺应实行;从事国家的根本能够集中力量,人民就喜爱农耕而乐意作战。圣人设立法规改善风俗,是要人民早晚从事农耕,这是不可不弄明白的。人民之所以愿意为国家拼死效力,因为君主设立了荣誉和名位、制定了明确的奖赏和惩罚制度,人民不用依靠辩论和私自请托权贵来建立功业。人民之所以喜爱从事农耕而乐意作战,是因为看到君主尊重从事农耕和作战的人,看轻靠辩论或手工业吃饭的人,更轻视到处讲学的人。所以人民专心从事农战,他的家里一定富有,而自己也会在国家中显贵。君主开放公共利益而堵塞私自请托权贵的门径,以令人民尽力;为私人效力不能在国家显达,私人也不能请托于君主。如果这样,为国立功的人得到鼓励,君主的命令就能得以执行,荒地也能得到开垦,放纵的人民就会收敛,而犯罪现象也就不会发生。治理国家能团结人民的力量,专心一意从事农战,国家就会强大;能令人民从事根本的事务(即农战)而停止次要的事情(指商业、手工业等),国家就会富足。

赏析与点评

这节提及制度、治法、国务和事本。认为合宜、明确、统一、团结,是制度、治法、国务和事本的重要原则。加上使用奖赏和惩罚的手段,并把人民分类,赞赏支持国家方针的人民,排拒对国家发展无益的人民。执行制度时去掉私人的因素,一切为公不为私,国家的管治就能井井有条,国家就能富强。

夫圣人之治国也,能抟力,能杀力。制度察则民力抟,抟而不化则不行,行而无富则生乱。故治国者,其抟力也,以富国强兵也;其杀力也,以事敌劝民也[5]。夫开而不塞,则知长[6];长而不攻[7],则有奸。塞而不开,则民浑;浑而不用,则力多;力多而不攻,则有虱。故抟力以壹务也,杀力以攻敌也。治国者贵民壹,民壹则朴,朴则农,农则易勤,勤则富。富者废之以爵[8],不淫;淫者废之以刑,而务农。故能抟力而不能用者必乱,能杀力而不能抟者必亡。故明君知齐二者[9],其国强;不知齐二者,其国削。

[5]事(zì):也作剚,刺杀。

[6]知:同“智”,即智慧。长:增长。

[7]攻:攻击。

[8]废:衰败,此指消耗。

[9]齐:古“剂”字,有调剂和调节之意。

译文

圣人治理国家,能聚合力量,也能消耗力量。制度明确,就能聚合人民的力量,人民力量被聚合了但不加以转化就不能发挥,(人民为国家)发挥了力量却没有变得富裕就会生乱子。因此,治理国家,聚合人民的力量,用来使国富兵强;消耗人民的力量,用来对付敌人和鼓舞人民。如果君主能够开通阻塞,展现治国原则,人民的智慧就会增长;智慧增长了而不去攻打敌国,就会发生奸恶的事情。闭塞而不展现治国原则,人民就会糊涂;糊涂而不被使用,人民的力量就会增多;力量增多又不去攻打敌国,就会产生虱害。所以聚合人民力量用以专心农战,而消耗人民的力量用来攻击敌人。治理国家贵在使人民目标一致,人民专一就淳朴,淳朴就务农,务农就会变得勤劳,勤劳就会富裕起来。用爵禄令富人放下富贵,他们就不会放纵;用刑罚令放纵的人不再放纵,他们就会去务农。所以能聚合人民力量却不会使用人民的力量,国家一定会乱;能消耗人民的力量而不能聚合人民的力量,国家一定会灭亡。因此英明的君主知道调节两者,国家就强大;不知道调节两者的,国家就弱小。

夫民之不治者,君道卑也[10];法之不明者,君长乱也。故明君不道卑、不长乱也。秉权而立,垂法而治[11],以得奸于上,而官无不[12];赏罚断,而器用有度。若此,则国制明而民力竭,上爵尊而伦徒举[13]。今世主皆欲治民,而助之以乱。非乐以为乱也,安其故而不窥于时也。是上法古而得其塞,下修今而不时移[14],而不明世俗之变,不察治民之情。故多赏以致刑,轻刑以去赏。夫上设刑而民不服,赏匮而奸益多。故民之于上也,先刑而后赏。故圣人之为国也,不法古不修今,因世而为之治,度俗而为之法。故法不察民之情而立之,则不成;治宜于时而行之,则不干[15]。故圣王之治也,慎法、察务,归心于壹而已矣。

[10]道:志向,指领导的方向。卑:卑下,又有平庸的意思。

[11]垂法:设置法规或法律。

[12]不:同“否”(pǐ),恶行,不当的行为。

[13]伦徒:民众。

[14]时移:世易时移。

[15]干:干犯,冒犯。

译文

人民没有管治好,是因为君主的领导方式平庸;国家的法规不明确,是因为君主助长了动乱。所以英明的君主领导不平庸,也不会助长动乱。(君主)手握大权主持朝政,根据法律治理国家,上位者能识得奸邪,而官员也就没有恶行;赏罚决断有依据,行事具才干有气量。如果这样,国家就会制度明确,而人民力量也会被充分利用;君主设置的爵位尊贵,而人民也能得到任用。现今君主都想治理好人民,却助长了混乱。君主并非乐意造成混乱,只是安于过去而不察看当前的形势。这样一来,他们对上效法古代而得到的东西却在今天行不通,向下拘泥现状却赶不上时代的发展,不明白社会风俗在变化,不了解治理人民的情况。因此滥用奖赏反而招致了使用刑罚,减少刑罚又使奖赏没有效用。君主设立刑罚而人民不服从,赏赐用尽了奸邪却更多。所以人民对于君主,都是先接受刑罚的约束而后受到赏赐。因此,圣明的君主治理国家,不效法古代也不拘泥于现状,而是依据社会现实情况的变化来施行管治,并考察风俗来制定法令。所以法令不考察人民的实际情况而设立,就不能做好;管治适应当时的形势,人民就不会冒犯。所以英明的君主治理国家,会慎重立法,考察时势,将精力集中在农战上。

赏析与点评

生搬硬套古人的方法与拘泥于现状都不利于治国,所以君主要打破成见,按社会的实际情况施政。法令的制定,也要符合时势。至于刑赏方面,建立刑罚先于赏赐的模式,是管治的要领,毋庸赘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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